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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部工具

5. 評分標準


項目

內容

評核者

細項比例

總配分比例

實習表現

出勤、主動性、配合度

指導醫檢師

-

15%

實習觀察紀錄

手冊紀錄內容與完整性

指導醫檢師

-

15%

實習測驗

實作紀錄

指導醫檢師

5%

60%

DOPS

指導醫檢師

20%

未知檢體

指導醫檢師

25%

書面報告

組長

25%

期末測驗

教學醫檢師

25%

實習後測驗/組長口試

筆試

組長

70%

10%

口試

組長

30%

*測驗分數低於80分或DOPS低於4分,需進行輔導並再次考核。